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6月1日,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李兴亚带队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异地交叉执法专项监察组一行7人,对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监察组分为井下检查组和地面检查组,井下检查组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瓦斯治理情况、牌板记录情况、机电设备管理情况和通风系统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地面检查组对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培训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学习贯彻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监察组对小河嘴煤矿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和深入开展瓦斯治理,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安全生产六周年表示肯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小河嘴煤矿要严格按照《七条规定》的要求,把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重点环节,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工作,以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为根本目的,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