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推行职工行为规范班班检查考核的目的,就是要达到职工走有规范、做有姿势、站有要求、干有标准,消除职工不规范安全行为,培养本质安全型职工。”日前,在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该矿安监处长孙北平表示。
从6月1日起,小河嘴煤矿在今年出台的《职工安全行为规范标准》基础上,再次重拳出击不安全行为,加大对职工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力度,对职工行为规范实施班班检查和考核,促进职工走、坐、站、干等生产过程中皆有规范和标准。
该矿重点强化对职工从参加班前会到入井作业完毕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在班前会环节,责任人员要检查职工的着装配戴、精神状态、身体状况;职工在井下及地面行进过程中,责任人员要检查职工是否举旗队列、沿途是否按规定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井下作业时,责任人员要动态检查职工是否进行了隐患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了“手指口述”安全确认。
根据该矿出台的职工行为规范检查考核办法,界定了职工行为规范检查考核部门的职责。规定,凡职工违反《职工安全行为规范标准》,当班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制止,依据《职工安全行为规范处罚标准》对责任者进行处罚,并将检查、考核和处罚等情况按规定填入随身携带的《职工行为规范抽查表》内。
该矿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职工违反《职工安全行为规范标准》,在该职工附近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罚的,由矿上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上述责任人员每人20元到200元;职工违反《职工安全行为规范标准》且造成伤害事故的,在其附近的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按矿安全责任追究处罚标准加倍执行。同时,机关管理人员下井不按规定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及行为规范抽查和登记的,取消当班下井津贴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杨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