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笔者来到黄牛岭矿业有限公司黄牛岭煤矿安全监察科时,只见科长薛宏涛正与一名员工在争论着什么,听了十几分钟,笔者才弄明白是什么事。
原来,一运输员工在1月26日晚班在未告知采一队,也未向调度室汇报的情况下,私自到采一队存煤斗口放煤一车而触放制度,被罚50元。这名运输员要求不罚款,并表现下不为例,但薛科长坚持予以罚款,说如果还有下次,就不只是罚款这么简单,因为这种私自放煤涉嫌内部利益输送,可以将采一队出的煤算在其他采煤队身上而获取好处。
按照黄牛岭煤矿相关制度规定,运输工只负责将空车运到存煤斗口,并将装好煤的重车运出井口,就算完成了本班的工作职责,而放煤则由采煤队的人员执行,这也体现了不相容职责相互分离的的内控制度,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内部利益输送,从而产生“微腐败”。
笔者了解到,这次采一队从采煤工作面采出的煤是用荷叶斗运到存煤斗口,而从存煤斗口放出的煤是用1吨的矿车由运输工运出,而荷叶斗与一吨矿车载重量是不同的,采煤队往往根据荷叶斗的运煤数通过一个换算系数而得出煤量,如果出煤量与井口的计量数相差不大,采煤队会认为计量数是准确的,而差的太大,就会怀疑存煤斗口放煤的准确性,而这次的误差与采煤队根据系数测算少了3吨(车),出班放煤的时候,发现存煤斗口下面轨道留有不少余煤,并认定存在运输工私自放煤,经过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现象。
事实上,该公司对煤炭计量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制度,实行井下由采煤队计量,井口由销售公司计量,最后销住用户由地镑计量,前面两项往往人为因素较多,而最后由地镑计量则体现了精准的计量方法,这样最后销出的煤与实际产量存在差额,可以认为这种差额越大,存在的内控风险也越大,也考验着制度执行力的效果,而差额小时,也不能说这种风险就小,说不定就会存在运输工放煤的这种“跑、冒、滴、漏”现象,这种现象发生多了(有时还不易发现)对企业来说,也会发生大的损失。
因些,如果煤从工作面开始,就采用更为科学的方法,更为精确的计量方法(如仪器扫描计量等),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精确计量,再加以完善的内控制度,就可以有效地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整个流程也就更规范,更透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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