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31
10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在黑龙江七台河举行的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上分析了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所明晰的我国煤炭工业改革发展的方向:
第一,《决定》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为此煤炭工业必须解决好“四低”问题。要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继续关闭整顿那些浪费资源、污染严重和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同时,对一部分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加快技术改造,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多种经营的发展,构建多元化产业格局。继续坚持“科教兴煤”战略,搞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特别是瓦斯抽放、监测监控和现代化矿井建设配套技术装备以及适用薄煤层的刨煤机,提高煤炭企业的技术水平;必须大力发展煤炭产品的深加工和精加工,拉长煤炭产业链,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同时加快发展洁净煤技术,结合瓦斯治理搞好煤层气的综合开发利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坚决扭转部分地区和煤矿安全被动状况;必须加强煤炭总量调控,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安排生产,防止超能力突击生产。
第二,《决定》在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提出的要求,对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决定》强调要形成权力、决策、监督和经营者之间的制衡机制;要继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所有这些,都是国有煤炭企业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前几年,由于煤炭市场严重供大于求,部分煤炭企业生产经营非常困难,把主要精力放在“保吃饭”上。市场供求和经营形势好转之后,应当把深化内部改革问题摆到重要日程上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抓住时机,发展跨区域经营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做强做大国有煤炭企业,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
第三,《决定》在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方面的决策,为发展煤炭工业和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一是在产业类型上,要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二是在企业规模上,要注重扶持中小企业;三是在经济类型上,要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四是在就业方式上,要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这“四个注重”,对煤炭工业今后的发展是有利的。总体上看,我国的煤炭产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煤炭企业内部的一些多种经营、第三产业,多数为安置型和效益型相结合,甚至以安置为主。要利用国家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有关政策,把这些单位办好,更多地安置下岗、富余人员。与此同时,煤炭行业又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密集的领域之一。要通过深化整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对小煤矿进行整顿改造和规范提高,把小煤矿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要结合用工形式的多样化,进一步规范煤矿用工行为,加强对农民工、轮换工、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第四,《决定》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的要求,有利于发展煤炭教育事业。《决定》强调要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贫困学生的制度。今年国务院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也针对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国务院责成教育部研究对策。日前教育部已经提出解决的措施。作为煤炭行业,也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关心和支持煤炭教育事业的发展。设想在煤炭行业建立助学金,有计划地资助贫困矿工子弟到煤炭院校学习,进行定向培养,逐步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大型、特大型煤炭企业也可以与煤炭院校联合办学,对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抓好各级培训基地建设,办好企业职工学校、培训中心等,提高煤炭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