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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莲花县:21处小煤井死灰复燃 责任人受到处理

煤炭资讯网 2003-6-26 10:28:47    煤矿新闻
江西莲花县:21处小煤井死灰复燃 责任人受到处理
江西莲花县:21处小煤井死灰复燃 责任人受到处理

(2003-06-26)
    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近期在萍乡市莲花县检查时发现,这个县被关闭的小煤矿有21处矿井“死灰复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莲花县随即重新关闭了这些矿井,并对25名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近段时期以来,莲花县小煤矿死灰复燃现象严重,江西省有关部门不断收到群众举报,煤矿安全监督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查处。5月中旬,江西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再次实地查访莲花县3个产煤乡镇的部分区域,竟然发现21处被关闭的矿井在矿主的操纵下非法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莲花县随后进行了严肃处理,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刘晓泉和相关乡镇分管负责人贺荣华、郭瑞炎、刘美兰4人因对非法生产失察、监管不力、受行政记过处分。刘仁文等21名矿主的非法所得被没收,并被处以5000元罚款。刘建民等3人还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江首安等12人被留置审查。



来源《新华网》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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