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差”一律不复产 | |||||
| 煤炭资讯网 | 2003-8-4 19:23:27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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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差”一律不复产 武安市严把小煤矿整治验收关
没有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价为“差”的小煤矿不得恢复生产。这是河北 省武安市在小煤矿验收中一条重要的考核标准。 武安市共有119个小煤矿列入整改范围,其中100个已经通过了省级验收, 但因验收至颁发复工通知书的时间较长,安全生产条件普遍下降。对此,该市 决定,复产前再认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验收检查。 在这次验收中,他们一方面对照《河北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标准 》,对当地小煤矿矿井提升运输、通风、供电、排水系统及巷道支护质量等进 行全面认真排查;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具体由各煤矿首先进 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向乡镇矿山管理办公室申请验收,经验收达到整顿标准, 再由乡(镇)主管领导、乡(镇)长、党委书记3人签字后,方能向市上报复查 验收申请。而小煤矿在向乡(镇)矿山管理办公室呈报验收之前,必须先进行 安全评价,没有进行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价为“差”的一律不准通过验收,煤矿 不得恢复生产。 目前,该市88个已领取复工通知书的小煤矿中,已经评价的达到39个,正 在进行初评的22个,还有14个已经和中介机构签订了评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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