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责任人分别被刑拘和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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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沙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责任人分别被刑拘和停职检查 2003-9-19 |
9月18日,金沙县四大班子在新化乡召开大会,通报乌龙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有关情况。该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知情不报,被停职检查。县委决定抽派力量组成工作组进驻新化乡帮助工作。公安机关已对恶意隐瞒事故真相的矿主叶答发等10人依法刑事拘留。 9月8日,金沙县新化乡乌龙煤矿因局扇拉循环风造成瓦斯超限,违章带电作业,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8人受伤的特大事故。事故发生后,矿主叶答发向上级有关部门少报死亡人数,转移隐匿尸体、隐瞒事故真相,严重影响了对事故的调查。接群众举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安机关迅速侦查取证。同时,省地联合调查组初步查实,认定新化乡党委书记宋明祥、乡长陈永昌、分管副乡长黄世发等人对其中隐瞒死亡的5人有知情不报行为,因此被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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