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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贿赂击中三"煤官" 只要给钱非法煤矿可变合法

煤炭资讯网 2004-4-1 9:02:35    煤矿新闻
涟源贿赂击中三"煤官" 只要给钱非法煤矿可变合法

涟源贿赂击中三"煤官" 只要给钱非法煤矿可变合法

  2004-4.1
     
    日前,涟源市检察院执行批捕了该市制造重大安全隐患的3名“煤界”贪官。
    涟源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张某,在2003年该市煤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利用职务便利,在上报非法煤窑列入省保留矿井审批中,收受非法煤矿贿赂款62000元。涟源市安平镇新万煤矿曾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5人,其采矿手续被吊销,以后一直在非法开采。2003年11月,矿长吴某两次送给张某20000元。10天后,经张某审批签字后,该矿顺利上报列入省保留矿。
    查案过程中,涟源市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汪某及该局执法大队长龙某,也被发现在煤矿办证报批过程中涉嫌受贿。汪某及龙某2002年分别收受贿赂32500元、14000元,龙还贪污罚没款10000元。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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