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7-31
近期以来,通过大力组织协调,河南省的电煤供应紧张有所缓解,但受制于四方面因素的影响,全省发电企业的"燃煤"之急仍未根本解除。
据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介绍,目前在电煤供应中,除了煤炭产能的限制外,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煤炭生产增资因素多、成本高,而省内电煤价格普遍偏低,超计划供煤造成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是超供省内电煤造成省外电煤和其它重点合同兑现率降低,影响了河南煤炭在省外市场的信誉。三是因电煤价格偏低,助长了不法煤炭经营者的掺杂使假行为,严重损害了发电企业的利益和煤炭企业的声誉,也扰乱了正常的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四是由于地方小煤矿的煤炭在电煤货源中占比重较大, 5月1日公路限超后电煤汽运费用上涨,发电企业因价格问题减少了对地方煤炭的采购,转而依赖政府出面协调,要求国有大矿不断加大煤炭供应量,造成国有企业打破原有的销售格局而产生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了电煤供应紧张的局势。
9月以前仍是电力迎峰度夏高峰期,为保证全省电煤的正常供应,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继续加强煤炭调运的宏观调控力度,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协调各煤炭企业保交易合同的兑现。一方面,严格按照下达的省内电煤供应排量标准保质保量地供应;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地市的补充作用。二、加强与电力、运输部门的协调,在煤炭铁路运输计划的平衡工作中对流向进行调控,以确全省18个统调电厂在"迎峰度夏"中的电煤需求。三、针对煤炭经营过于分散的现状,加快深化煤炭销售体制改革步伐,在五个省辖市地方煤炭电煤联合销售公司的基础上,联合六个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组建省煤炭销售公司,以市场经济手段,实行公司化操作,集中力量保证电煤供应。四、督促协调各煤炭企业就电煤价格问题与电力部门进行协商与沟通,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尽快签订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煤炭价格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