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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关闭煤矿擅自生产处高额罚款

煤炭资讯网 2005-10-14 9:43:27    煤矿新闻
广安:关闭煤矿擅自生产处高额罚款
广安:关闭煤矿擅自生产处高额罚款
  2005年10月12日8时16分 

    四川广安市认真吸取四川广能集团龙滩矿井“10·4”特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大煤矿安全整治力度。对关闭矿井,凡擅自恢复生产的,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广安市要求,各产煤区市县政府和市、县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煤矿企业要树立安全就是效益、不安全就是犯罪的理念,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同时,各产煤区市县要立即
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查安全隐患,查现场管理,查标准化建设,查人员培训,查操作规程规范,每个细节都不能放过。发现有隐患的,必须坚决停产整改,严禁边生产边整改。凡是排查走过场、遗漏隐患、引发事故的,从严追究失职责任。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规定,进一步深化瓦斯专项整治,强化瓦斯监控系统管理,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发挥监控作用。对生产矿井,凡发现有违规现象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纳入第二批停产整顿范围,如仍在生产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决不姑息。对停产整顿矿井,要严格按照整顿程序及时间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对改扩建或在建矿井,要进行全面清理,并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及建设质量。    
 
信息来源:国际在线 周平 郑轶 苏坤明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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