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 顶格处罚四川宣汉一煤矿 | |||||
| 煤炭资讯网 | 2005-11-14 11:37:05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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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 顶格处罚四川宣汉一煤矿 http://www.cwestc.com 2005-11-14 违法生产,冒险作业,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转移尸体,造成恶劣影响。10日,达州市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会,对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依法顶格处罚200万元。据悉,这是截至目前四川省对事故煤矿顶格处罚金额最高的一次。 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将煤矿(矿井)层层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依国家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在停产整顿期间,依然违法生产。9月22日,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井下作业人员黄大仁等3人,没有带自救器就入井,在无人检查瓦斯,没有开启局扇通风的情况下作业。17时30分,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850米水平花联煤层3号楼眼发生瓦斯事故(一氧化碳中毒),造成黄大仁等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85.6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负责人肖永洪没有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于次日将尸体转移到死者居住地通川区复兴镇,与其家属协商,企图私了。 达州市安监局得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作出如上处罚决定。目前,宣汉县忠心水库煤矿已责令停产整顿。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进行。 来源:四川日报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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