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涨价、热费难收、偷窃热源供热企业身陷两难尴尬 | |||||
| 煤炭资讯网 | 2005-11-17 10:26:49 煤矿新闻 | ||||
|
煤炭涨价、热费难收、偷窃热源供热企业身陷两难尴尬
http://www.cwestc.com 2005-11-17 供暖作为一项公共服务性社会公益事业,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需求。近年来,由于相当一部分供暖用户严重拖欠供暖费,已经成为影响省会冬季供暖的一大问题,制约着省会集中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煤炭涨价,热费难收,私偷暗窃热源的不法行为与日俱增……这些正在让省会供热企业陷入一个两难境地:供热,就会亏损,但又不得不继续承担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没有集中供热事业的蓬勃发展,就没有和谐社会的建立。唇亡齿寒,关注供热企业,这已成为全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 天蓝气爽 集中供热功不可没 分散的小锅炉,遍布省会各个角落;烟囱林立,条条黑龙直扑天空;天空阴霾,粉尘漂浮……这是几年前冬季采暖期间省会天空的真实写照。 斗转星移,今日的石家庄,大气质量已今非昔比。2004年,省会实现了二级及以上天气280天;2005年,省会二级及以上天气有望达到300天。 天蓝气爽,省会大气质量的改善,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集中供热事业的快速发展功不可没。 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全市集中供热锅炉达到82台,供热管网长度530公里,集中供热能力达到5860吨/时,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458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了80%以上,在“三北”地区保持领先水平。 透过这些数字,供热企业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 省会集中供热的快速发展是从1995年开始的。当时,采暖锅炉大多为2-4吨。如果按照4830吨/时供热能力换算,二环路以内至少需要有2000台小锅炉,而现在只剩下500台锅炉。也就是说,在10年时间内,省会少建和拆除的锅炉达1500台。如果2-4吨锅炉烟尘年排放量按160吨计,省会10年内减少了近25万吨烟尘。集中供热事业的贡献还远远不止这些。 —能源节约了。小锅炉热效率一般在50%,而集中供热的热效率在80%左右。由于集中供热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每万元产值能耗由2000年的2.66吨标准煤下降到2.12吨。 —供热质量提高了。居民小锅炉采暖,室内温度在16摄氏度左右,而集中供热,居民室内温度在18摄氏度左右。 —土地节约了。建设一座小锅炉房至少占地1亩,少建和拆除1500台锅炉,至少节约土地1500亩…… 步入困境 供热企业欲哭无泪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供热企业,然而供热企业目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东方热电集团是省会两大供热企业之一,现拥有各式锅炉56台,总蒸发量3116吨/时,担负着省会2000多家单位和26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供热。自2004年初以来,由于全国性的煤炭供应紧张,导致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该公司的原煤到厂价格已由2003年的185元/吨,上涨到355元/吨,目前仍在330元/吨以上。公司年用煤量265万吨,仅煤炭一项就增加成本4.2亿元。去年以来,虽然市政府对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今年国家也实行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但热价调整只增加收入5000万元,电价调整只增加收入3000万元,这些收入远远不能弥补煤价上涨导致的成本增加。今年,东方热电集团亏损已成定局。 煤炭涨价令供热企业苦不堪言,收缴热费难同样令供热企业头痛不已。 据了解,省会两大供热企业每年被拖欠的热费都高达1000多万元。在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对供热企业而言,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两大供热集团采访,企业负责人都表现出了对未来发展的担心。由于供热是一项社会公益型事业,供热价格始终由政府控制。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出发,政府定价的原则是:保本微利。基于这一原则,供热企业发展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由于煤炭成本占供热企业经营总成本的50%左右,当煤炭价格较低时,供热企业可能微赢,但当煤炭价格上涨而自身又无法克服涨价因素时,供热企业只能亏损。这种现象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供热企业难以有大发展,反过来又影响着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最终受害的还会是用户自身。 唇亡齿寒 供热呼唤社会支持 社会发展离不开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而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同样也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 然而,在当前形势下,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在集中供热事业发展中却出现了许多不切实际的“音符”。 —只求企业提供无偿服务,而自身不接受有偿服务。有的客户认为,只要是属于供热的设备和管道,供热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管理、维护等责任。岂不知,在这方面,政府有明确规定,对用户的供热单位的产权界定范围是,热交换站产权归用户的,供热温度的控制、设备维修由产权单位负责。供暖用户一次门后产权归用户,一次门(含一次门)后发生的影响供热质量的故障,由产权单位自己解决。如产权单位技术力量不足,供热企业可以提供有偿服务,但有些居民对此不予理解。 —只强调供热企业的社会大局意识,而不承担相应责任。每年供热前三天或结束后三天,企业都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相应地提前供热或延长供热时间。如果不这样做,有些居民就议论纷纷。岂不知,每次提前供热或延长供热,企业就要承担数百万元的费用。 —热力是商品,用热交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拖欠热费现象与日俱增。在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拖欠热费使供热企业资金周转更加困难。 —用户想自己之所想,要求随时停供热。关于分户供暖、分户计量,国家建设部在去年7月份已经下发文件,要求今后新建城镇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但目前集中供热采取的还是串联方式,如果分户计量,就得把目前串联形式的管道改造成并联形式,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据测算,整项工程的费用平摊到每家头上,每户得缴纳3000多元,这还不包括表的费用。虽说分户计量是大势所趋,但这项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 —现在用户私接、偷接、私装换热器,私改供热系统,偷用暖气内热水及蒸汽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供热区域内供热压力下降,温度不能得到保证,给供热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对日益严重的欠费问题,有关人士指出,现行用热主体和交费主体的脱节,供热企业和用热单位责、权、利的不明确,是造成热费收缴难的主要原因。要想彻底解决恶意欠费问题,就要把热费收缴制度改革作为供热改革的核心工作来抓。同时,借鉴兄弟城市经验,逐步研究制定供热保障金制度,扩大采暖救助范围。同时尽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如果用户恶意拖欠暖气费就要被记入信用档案,再去办理其他贷款等手续时,就有被限制的理由。 看来,只有热力真正成为商品,“谁用热、谁交费”制度才会成为一条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准则,也才能够确保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 社会经济学者指出,由于集中供热是一项社会公益型事业,供热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不是通常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双方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互惠互利的关系。企业要理解用户,用户也要理解企业。唇亡齿寒,毕竟是谁也不愿看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