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煤矿偷逃税22万 矿长领刑 | |||||
| 煤炭资讯网 | 2005-12-23 9:29:08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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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煤矿偷逃税22万 矿长领刑 http://www.cwestc.com 2005-12-23 为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收,湖南省湘潭县谭家山镇双扶煤矿采用设置两套帐目的方法对付税务机关的检查,2003年共计偷税22.58万余元。12月22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偷税罪,分别判处该矿矿长、会计、出纳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并分别处以罚金23万元。 2003年度,双扶煤矿经股东集体商议,采用设置两套帐的方法建帐,偷逃国家税收。一套是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即每月底或下月初,由该所工作人员根据煤矿会计刘木冬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记收入帐,煤矿的所有支出亦记入帐内。这是一套多记支出,少记收入,用来对付税务等部门检查的假帐。另一套帐目则是由参入管理的股东共同清帐,每月底或下月初根据煤矿的实际月收入及支出做帐,再由会计刘木冬把相关数据逐项登记在一个专用的帐簿上,参入结算的股东分别在帐簿上签字认可。此帐由刘木冬保管,不能向外公开。 2004年9月,事机败露后,矿长唐顺池、会计刘木冬、出纳唐干平等股东成员召开会议,商讨对策。唐顺池还安排指使刘木冬等有关人员隐匿、销毁帐簿、凭证及涉税数据资料。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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