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炭安全费提至每吨20元 | |||||
| 煤炭资讯网 | 2005-12-9 9:22:53 煤矿新闻 | ||||
|
黑龙江煤炭安全费提至每吨20元 http://www.cwestc.com 2005-12-9 黑龙江省日前决定,自明年开始将国有重点煤矿的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由15元/吨增加到20元/吨。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最高的省份。 据介绍,为从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扭转黑龙江省煤炭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薄弱等问题,2006年黑龙江省的煤矿安全投入总额将不少于15亿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曾表示,矿难的原因之一是我国煤矿安全投入长期不足,安全欠账严重。据安监总局测算,我国煤矿安全欠账达500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1/3。 早在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局曾联合下发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不同类型煤矿将根据生产规模和地质灾害情况在吨煤生产成本中提取2元至10元的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办法同时要求,企业若已执行经省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与《办法》相对照,按孰高原则执行。 今年4月,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进行了调整,存在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大中型煤矿,不低于8元/吨。其中,45户重点监控煤炭企业的标准不低于15元/吨。 目前,国内各省的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并不相同,山西、河南、河北、重庆等省市的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较高,为15元/吨。安徽省重点煤炭企业要按煤炭当年销售收入的4%提取。 两个月前,市场曾有传言称,由于煤矿事故频发,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再次上调煤炭生产安全费,而且会提至30元/吨。但这一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的证实。 目前,煤炭生产安全费在煤炭上市公司的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以国阳新能(600348 )为例,该公司以15元/吨计提,仅在2004年4-12月就提取安全费用1.47亿元。而其当年的净利润也不过3.48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