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煤矿安全改造资金比例已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05-4-13 10:43:39 煤矿新闻 | ||||
|
国家发改委煤矿安全改造资金比例已定 http://www.cwestc.com 2005-4-1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日前指出,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对国家安排的国债拨款项目,省级财政要安排配套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比例为:东部地区1∶0.8,中部地区1∶0.4,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1∶0.2。考虑到山西省煤炭产出量、调出量大,配套资金比例比照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执行。 来源:中国矿业报 编辑:兰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