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四省市煤炭资源税上调

煤炭资讯网 2006-1-3 9:38:03    煤矿新闻
四省市煤炭资源税上调

四省市煤炭资源税上调
  


         www.cwestc.com    2006-1-3   
   
2006年是中国资源性价格重点改革年,继天然气调价之后,煤炭也紧随其后开始调整,新年伊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通知上调了四省市煤炭资源税。
    早报通讯员昨天从财政部、国税总局获得的通知显示,自今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煤炭资源税分别小幅上调,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湖南省提高至每吨2.5元,湖北省提高至每吨3元,广东省则统一提高至每吨3.6元。
    煤炭行业人士认为,两部门提高煤炭资源税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煤炭开采行业的资源浪费现象,鼓励煤炭开采行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今年中国煤炭供应形势基本平衡,因此煤炭资源税的上调不会引起煤炭价格大幅上涨。
    在2005年中,国税总局曾从5月1日起上调河南省、安徽省、宁夏、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福建省和山东省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每吨增至2至4元不等。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文章来源 早报北京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