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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家属入股煤矿公务员可被开除

煤炭资讯网 2006-11-27 21:13:53    煤矿新闻
新规:家属入股煤矿公务员可被开除
                           新规:家属入股煤矿公务员可被开除
   2006-11-27 10:22  文章来源:郴州广电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今后,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等家属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一经发现,都要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市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样的规定出自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昨天公布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将成为今后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重要依据。
  新规规定,公务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在安全生产领域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将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同时,这部规章还明确了国企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整改指令的,最重可处开除处分。而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将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首发子站:湖南省郴州市商务之窗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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