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之长在于煤,山西之短也必因煤。”早在多年前,就有很多人对山西作出如此评价。山西虽然因煤而闻名,但也因煤而饱尝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恶果。据此前出版的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统计测算,山西省环境治理经费缺口已高达600亿之多。这种只管挖煤却无钱治理的现象,今后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在本次会议上,除了被批准成为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省的消息让山西人感到欣喜外,“同意山西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以补偿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的消息,则更让为此呼吁了二十多年的山西人振奋。资源是国家的,生态环境同样是全民共享的。为子孙万代着想,治理生态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兴奋远未散尽。4月21日,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所长王宏英告诉通讯员:“我们正在着手相关细则性文件的起草。”
矿山生态受损严重
山西作为全国煤炭的重要生产和供应省份,建国以来,逐步形成了以煤炭、电力、冶金、化工为主的超重型工业结构,为京津唐和沿海各省提供了大量能源及工业原材料。然而,在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也成为山西人为此付出的惨痛代价。
经过几十年的不断开采,房屋裂缝、土地塌陷等地质灾害日益凸显。采煤沉陷便是其中之一。采煤沉陷是一种典型的地质灾害,与煤炭开采规模成正比。采煤沉陷地质灾害的特征主要表现为地面塌陷、地裂缝、山体滑坡、泥石流、地下水位下降、煤层自燃等。太原自来水公司李锦祥经理此前接受通讯员采访时表示,太原地区靠近西山的地方曾开凿出目前太原最深的水井,达到1000米以上。下凿1000米才能见到水,“而在上世纪80年代左右,随便挖几下就能挖到很好的水质。”李告诉通讯员。太原地下水位下降速度之快由此可见一斑,而这除了因地下水严重超采外,大量开矿挖煤也是主因之一。
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往往是渐变、滞后的,很多时候,一个地方采完煤,二十多年后地裂、塌陷才会出现。正因如此,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才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 阳泉银元山庄曾经号称“小布达拉宫”,是投资2000多万元开发兴建的。而现在,土地大面积塌陷,根本无法接待游客,只能忍痛闲置。太原市万柏林区化客头村是有名的采空塌陷区,因为采煤造成地面塌陷,大部分村民不得不离开祖辈生活的家园,举家搬离。
据统计,从全省范围测算,每开采1万吨煤,会使1.07个人承受土地塌陷、房屋和基础设施破坏的影响。据测算,2002年采一吨煤造成土地塌陷的经济损耗为3.80元。而且,由于技术原因,土地塌陷带来的房屋倒塌、人员伤亡、道路等交通设施的损坏等消耗根本无法用数字来反映,3.80元/吨也只是一个保守的数字。仅2004年山西省采煤量就近5亿吨。
中科院《2005年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山西省可持续发展总能力排在全国第25位,环境支持系统排在第30位,生存支持系统排在第30位,生态支持系统排在第30位,发展支持系统排在第26位,经济发展质量排在第30位,区域生态水平排在第27位。
政协委员两会大声疾呼
据此前出版的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蓝皮书》统计,1981年至2000年,山西因挖煤、炼焦、发电等造成的环境损耗每年高达49亿元,20年间共计980亿元,而山西“九五”期间的环保投入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49%,低于全国0.93%的平均水平。
2006年3月初的全国两会上,一份关于“请求国家给予山西省环境保护政策和项目支持”的提案引起各方关注。这份提案的提案人是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省政协副主席张正明。张也是山西大学中国近代社会史博士生导师。也许是对历史有着更多的理解,张正明委员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提交了自己的这份提案。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呼吁,“恳请国家予以政策方面的扶持。建议把山西列为循环经济试点省;希望国家尽快出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允许山西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增加对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的财政转移支付。”
张正明委员在提议中这样解释: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就是将系统恢复区域生态环境的成本纳入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生产成本,作为恢复区域生态环境筹集资金的有效手段,从而解决仅靠企业不能解决的区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矿产资源开发应进行生态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评估,在此基础上按破坏和经济损失的程度,对所有矿产企业按动用(消耗)的资源储备,区分不同的矿种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所筹资金主要用于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因开采矿产而引起的社会性问题。由省环保部门确定征收标准和自然生态恢复标准,由财政部门征收,按列入规划中的项目进行使用。
“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张正明在接受通讯员采访时直言不讳。张正明表示 ,山西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恶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煤炭及矿山资源大量开采的同时,地表塌陷、地下水枯竭、煤矸石大量堆存、山体植被遭受严重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保治理自筹资金能力有限,配套资金跟不上,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山西省污染治理资金自筹能力严重不足。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主动投资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差。这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山西省今年计划完成大同矿区、太原西山万柏林矿区、古交矿区、汾西矿区、潞安矿区、霍州矿区、晋城矿区、轩岗矿区、阳泉矿区等9个国有煤矿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仅此便要投入70亿元人民币的巨资。而这对整个矿区的生态环境来说,仍然不过是初步改善而已。张正明委员认为:“为保证山西作为国家能源基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请求国家在政策、资金和技术上对山西环保工作给予支持,解决山西靠自身经济实力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
山西省紧急制定征收细则
事实上,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以补偿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早已是山西从上到下普遍的呼声。2003年省环保局已将制定生态补偿政策的报告上报到省政府乃至国务院,在这期间,省环保局、省政府曾多次向国务院送申请报告。山西人的努力没有白费,梦想终于变成了现实。4月21日,通讯员联系被称为“山西煤炭工业发展智囊团”的几位专家时,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王宏英所长正为此事与其他研究人员共同“学习”。“我们今天下午正在学习国务院精神,并且开始着手考虑替省里起草相关文件。” 王宏英说。
当日下午,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务院刚刚批准山西征收上述基金,所以具体补偿机制和征收方案目前还未出台。不过,有关人士也提出疑虑,山西煤矿企业多年养就了只管挖煤不管治理的习惯,现在如果真的开始对其征收生态补偿费用,是否会遭到来自企业的抵制?如果这部分成本增加过大,将其推广执行也必然会困难重重。对此,省发改委的有关人士很有信心地表示,这是国家的政策,企业自然应该遵照执行。
省社科院研究员夏冰女士表示,山西省提出要求征收这种生态补偿基金的愿望至少有二十多年历史。多年来山西一直征收的是能源专项基金。山西煤炭专项基金是在全国煤炭供应紧张的形势下,国家为了支持山西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而这种基金按原计划1997年就该取消,但现在推迟到2008年取消。作为煤炭大省,资源损耗、生态破坏是必然的。因此山西也必须有一种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性治理。“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其实也可以看作是能源建设基金的一种延续。”
鉴于多年来能源基金征收方面出现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夏冰研究员认为:“关键是应该采取一种有别于能源基金的更合理的征收办法,如果能由财政部门来负责,应该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