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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局长下矿井谁来"监督"

煤炭资讯网 2006-4-5 9:36:38    煤矿新闻
煤炭局长下矿井谁来"监督"
煤炭局长下矿井谁来"监督"

www.cwestc.com  2006-4-5
    
据《法制日报》3月31日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日前开始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工作制度:县(市、区)煤炭局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6次,地方煤矿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2次。执行下井工作的情况,将和煤炭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工作绩效、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等挂钩。煤矿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矿长、区队长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下井带班人员的责任。
    其实,要求领导亲自带班下井够不上新闻和经验。因为国家安监局曾下过多次要求领导、尤其是负责生产和技术安全的领导带班下井,可是在实际中执行的好坏就很难以评说了。笔者熟悉的一位煤矿下井的中年工人说:“平时在井下很少看见矿长的影子,别说局长大人了,只要上边一来检查,有的领导也就是象征性地做做样子而已,但基本是在井下的通道中走走看看,根本不去危险的掌子面……”
    工人盼望领导下井,起码从心理可以减轻一些不必要的担心和压力。更重要的是提倡领导下井,便于随时了解和掌握井下的生产和安全情况,一旦遇有险情和突发事故,可以就地决策,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还可以组织工人有序避险、稳定人心。通过坚持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可以作到情况明、底数清,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谁都知道,领导下井是有一定风险的,这是煤矿生产的特殊性质决定的,因为煤在几百米甚至几千米的底下,不下井去挖,煤不会跑到地面是来。作为煤矿的矿长和主管煤炭企业的部门领导,主动坚持经常下井是分内的职责和义务,如果老是高高在上,远里煤矿,不仅不了解实际情况,还拉大与工人的距离。一旦发生事故,势必手忙脚乱,无所适从。从去年发生的矿难中,有不少领导竟然不知井下究竟有多少人,数字一天说一样,井下的发生事故和可以排险的部位更不清楚,人命关天,无可奈何。这与领导长年不坚持下井是有直接关系和直接责任的。这方面的血的沉痛教训难道还少吗?
    要求领导带班下井,首先应该解决好领导思想“上位”,身子“下沉”的问题;其次是用强有力的制度约束,不能走过场,留于形式,使领导下井停留在“口号”上,或形成“一纸空文”;再就是发动工人监督,随时记录在案,以便备查,对擅自违反制度规定、无故不坚持下井、造成人为责任事故的;或弄虚作假、逃避责任的,要一律严厉追究和加重处理!
   
信息来源:光明网

 中国西部煤炭网   编辑:兰天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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