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五条意见加以推进
本报4月29日讯(通讯员武俊鹏)封锁消息、自带干粮、直扑一线,昨天上午,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临汾市汾西县境内的非法矿井关闭情况进行了突查。
这次突查由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怀文亲自带队,事前未通知当地有关部门,行动反应快速、调查细致。突查结果表明,临汾市委市政府打击私采乱挖已见明显成效,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部分非法矿井关闭不彻底,并存在非法矿主隐藏设备虚假关闭、逃避打击的现象。
当天下午,国土资源厅突查队召集临汾市委、市政府及该市产煤县(市)负责人现场办公,提出由国土资源厅执法队进驻临汾市,开展为期一月的专项治理,同时全市要加快工作进程,严肃追究非法矿井责任人,严厉打击顶风作案者。
4月28日上午,国土资源厅接着召开厅长办公会,明确推进临汾工作的5条意见:一是对规模小,零星非法采煤的矿窝、矿点、矿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五条标准”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取缔关闭,并给予非法采矿者5000元至3万元一次性经济处罚。二是对规模较大、资源破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切实采取安全措施的条件下,进行实测评估,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五条标准”和省有关规定取缔关闭。三是对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对尚未见煤,正在进行施工的非法坑口、巷道等,立即彻底取缔关闭。五是由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入驻临汾市开展打击非法煤矿专项督导,对于已完成勘测核定的非法矿井,实行现场办公,当日完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并出具鉴定书。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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