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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山西网6月20日电 据山西青年报报道,昨日,通讯员从朔州市政府获悉,为了规范煤炭生产企业劳动用工行为,6月初朔州市对辖区煤矿生产企业用工准入、矿工录用作出了硬性规定,并将对全市煤矿生产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出台的“用工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煤矿录用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男性,所招用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本地人员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外地人员有身份证和暂住证。所录用人员必须经职业培训合格,具备所从事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井下爆破、采煤机司机、瓦斯检查工等特殊工种还需取得特殊岗位工种合格证才能上岗。
煤矿在招用人员后10日内,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在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依法与职工平等协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