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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施工单位不提供安全服将被重罚

煤炭资讯网 2006-8-11 8:46:56    煤矿新闻
山西煤矿施工单位不提供安全服将被重罚
山西煤矿施工单位不提供安全服将被重罚

www.cwestc.com  2006-8-11
    今后山西省煤矿管理部门如果不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工具及服装,最高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昨天,山西省煤炭行业开始施行《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试行)》,今后煤矿施工单位擅自缩短培训时间或不给员工提供防护服,将要受罚。
    今年上半年以来,全省各类煤矿累计发生死亡事故84起,死亡220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8起,上升了27.3%,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1人,下降了8.71%。省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要保护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一是要使作业矿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再就是配置井下矿工应急防护设备。
    山西省适时出台的《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试行)》,明确规定,今后,新进施工单位的井下工人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包括至少20个小时的急救知识教育和井下参观、现场实习)。新工人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工作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施工单位每隔两年必须对从事井下工作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如果施工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将会被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管理部门将会责令施工单位停止建设或停业整顿,最高可以处5万元罚款。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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