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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大区新疆提高煤炭企业准入“门槛”

煤炭资讯网 2007-1-28 18:56:49    煤矿新闻
能源大区新疆提高煤炭企业准入“门槛”
能源大区新疆提高煤炭企业准入“门槛”
作者: 稿件来源:新华网新疆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1-27 17:04:50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27日电 (通讯员熊聪茹)通讯员在1月27日召开的“新疆新型工业化会议”上获悉,自今年开始,新疆不允许新建30万吨以下的煤矿,煤炭企业准入“门槛”已被提高。

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在会议上说,新疆将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鼓励大型煤炭企业重组兼并改造中小煤矿,逐步淘汰浪费、破坏资源的小煤矿。今后30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不允许再建,新建和改扩建煤矿的回采率也必须达到65%以上。

新疆在过去的煤炭开发过程中,曾存在滥采乱挖、低水平开发等现象,特别是许多小煤矿设备陈旧,平均回采率不到30%,资源浪费严重。目前,作为国内煤炭开发“第三梯队”的新疆已开始吸取山西、陕西等地的教训,重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新疆煤炭远景储量达2.1万亿吨,约占全国的40%。“十一五”期间新疆将有一批1000万吨级的煤炭基地和数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电化基地建成,煤炭总产量将达1.2亿吨左右。(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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