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须遏止

煤炭资讯网 2007-12-29 8:58:50    煤矿新闻
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须遏止
 
 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须遏止


2007-12-29
   
  
全国政协委员薛荣哲等认为,煤炭企业超能力生产,是造成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遏止。

    煤矿生产能力是有关部门综合考察煤矿储量、排水、供电、通风、采掘等多方面条件而确定的煤矿限定年产量。超过这一限度生产将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一是加重火工品存储和使用的隐患程度。超能力生产所需火工品一般需从黑市购买,量大、质劣。为躲避执法检查,大都私藏于井下,时刻威胁工人生命安全。二是井下严重超员。超能力生产都为多层开采、多面作业,所需人员远超定额,而煤矿通风能力难以满足超员需要,极易造成井下气体超标。

    追求高额利润是超能力生产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超能力生产仅需坑口、黑市火工品等费用,逃避了其他应缴税费,利润可达100元/吨,利润率远高于正常水平。

    建议完善采矿权购买制度,按“科学探测储量、合理确定价款、一次拍卖资源”的原则,整体拍卖煤炭资源;强化煤炭生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培训制度;对当地非常住人口进行调查摸底,加强对煤矿用工情况的监控和检查;建立煤矿超能力生产举报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经常性地开展打击违法买卖煤矿火工品行为专项行动;依据煤矿生产能力,科学核定用电量,按核定量逐月供电,使超能力生产无电可用;加大对超能力生产的惩处力度,给予超能力生产收入2—3倍罚款。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网站监督)  编辑:欧阳宏、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