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资源“免费午餐”将成历史 | |||||
| 煤炭资讯网 | 2007-2-16 8:38:41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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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炭资源“免费午餐”将成历史
07--2--16 济南时报2月15日讯(通讯员 黄强)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年底全面完成。根据规定,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将以“招拍挂”等方式有偿出让;已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可以优先取得采矿权,但须缴纳原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今天,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了解,建国以来,我省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331亿吨,采出原煤26.85亿吨,保有煤炭资源储量238亿吨。在积极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同时,矿业权的无偿取得等问题使企业无偿占有国家资源,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对此,我省明确规定,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有偿出让。已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可以优先取得采矿权,但须缴纳原国家出资形成的采矿权价款。 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煤炭开发项目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大型煤炭开发项目,国家出资为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等,可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矿业权,其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价款比照同类条件下的市场价确定。 方案同时指出,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辖区已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查清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和无偿取得采矿权的数量、分布情况。经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清理后,凡属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和无偿取得采矿权的,一律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对于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的使用,方案提出,要按照“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原则,除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地勘单位煤炭资源勘查外,也可用于解决国有老矿山企业的各种历史包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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