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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煤炭管理局:煤矿事故先处理第一责任人

煤炭资讯网 2007-2-18 16:17:37    煤矿新闻
河南省煤炭管理局:煤矿事故先处理第一责任人
河南省煤炭管理局:煤矿事故先处理第一责任人
2007-02-18 00:28:35


  
  河南日报报道:
  
   “我们再明确一次:各省属重点煤炭企业董事长,产煤市、县(市、区)煤炭局长,煤矿和有关单位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今后煤矿再发生事故,我们将撇开工作人员、副职这些层层的‘挡箭牌’,首先处理第一责任人,渑池县煤炭局长就是一个例子!”
  
  2月15日下午,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上,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李恩东宣布。
  
  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要求全省煤炭系统,深刻吸取渑池县兴安煤矿“2·2”特大火灾事故安全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责任不落实及瞒报死亡人数严重损害河南煤炭形象的教训,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确保春节期间全省煤矿安全。
  
   “煤矿安全搞不好,‘一把手’不重视是最关键的一个因素,今后我们必须从第一责任人抓起,从严从快处理。”李恩东说,“我们还要吸取一个教训,那就是在处理人时手腕硬不起来,造成部分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产生漠视心理,今后必须下重手、下狠手,坚决不给事故责任人以喘息之机!”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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