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后,许多人把此称之为“煤炭新政”。对于一些煤企浑水摸鱼、偷漏基金的现象,山西省亮出“杀手锏”。近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山西省地税局联合出台新规,针对没有按规定缴纳基金的煤炭企业,采取领域的限制政策。
提供基金缴费证明方可申请铁路运输
晋煤外运,铁路运输地位举足轻重。全省70%以上的煤炭需经铁路运输销往祖国各地。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我省外销煤炭4.6亿吨中,有3.5亿吨是通过铁路运出去的。保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按规定征收,就必须把好铁路外运这一关。他说,今后我省各煤炭经营企业在提交下月铁路运输计划时,必须提供上月实际发运煤炭量、已缴基金证明和铁路运输销售煤炭已缴证明汇总审核表,方可提报月度铁路运输计划。省煤炭销售办公室将定期审核煤炭企业的缴费证明,发现出入将告知煤炭经营企业补缴基金。其中,补缴基金能分清煤种的,按适用标准征收;分不清煤种的,按最高标准征收。
公路出省口煤焦站负责查验补征基金
山西省公路运煤虽占比重略轻,但由于出省口较多,管理难度较大。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公路煤炭外运监管提出挑战。今后,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管理的43个出省口煤焦管理站,将负责起公路运输出省煤炭基金的查验补征。
山西省煤炭公路外销,须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缴费证明,当出山西省口煤焦管理站发现基金缴费证明与煤车拉煤数量不相符时,煤焦管理站可现场补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据了解,对查验煤炭煤种与已缴证明开具煤种不符的,按确认煤种征收标准补征。超出部分不超过运载数量1%的,不再进行补征。
为了防止山西省各煤焦管理站私设“小金库”,山西省煤炭销售办公室一负责人说,我省各出省口煤焦管理站在补征基金时,须按照“限期3天,限额5万元”的限期限额原则,将补征的基金缴入当地县级地税机关,不得开设基金收入过渡户,同时缴回已开具的专用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