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提拔任职的刘天明同志进行任前公示公告
现将省委研究拟提拔使用的刘天明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刘天明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甘肃天水人,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拟任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二、公示时间2007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14日,共7天。
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0931-12380 0931-8416011-2243 、2237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
邮政编码:73003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