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少报1112万 煤炭总医院违法面临处罚 | |||||
| 煤炭资讯网 | 2007-7-20 10:07:52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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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少报1112万 煤炭总医院违法面临处罚
07--7--20 因违反统计法,少报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煤炭总医院可能面临市统计局的行政处罚。 今天上午,市统计局执法队再次来到煤炭总医院进行执法检查。 据悉,煤炭总医院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今年6月,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年末人数”指标少报70人,“全年劳动报酬总额”指标少报1112万元。 经了解,两项指标差错是企业不敢突破上级下达的人员编制和工资总额指标造成的。另外,该单位未按规定将给职工发放的一次性住房补贴计入劳动报酬总额中,也造成此项指标的巨大差额。 因为未依法提供真实的统计资料,检查人员认定煤炭总医院违反《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规定,但医院负责人迟迟不愿在执法检查结果上签字。 医院负责人的理由是,医院是中央在京单位,国家人事部每年都下达人员编制和人员工资总额,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单位不得突破,否则将追究责任。所以,单位没有把临时工人数和工资填报在内。 这位负责人反复强调:“如果我们突破了工资总额,上级部门将追究我们的责任。” 今天上午,执法人员再次与单位负责人沟通,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双方还在沟通中。 市统计局执法队刘队长说,单位首先应如实填报统计资料,如确有困难,可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在部门规定与法发生冲突时,不应只为执行部门规定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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