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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煤矿"发生事故死亡一人罚款百万

煤炭资讯网 2007-7-24 10:55:40    煤矿新闻
山西:"黑煤矿"发生事故死亡一人罚款百万

山西:"黑煤矿"发生事故死亡一人罚款百万


07--7--24

中新山西网7月24电 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将处以100万元的罚款。昨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巩安库在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说明时提出,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必须重点治理,并在由其主管部门主导制定的该《条例(草案)》中作出上述处罚措施。当日,《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巩安库说,我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企业较多,不少企业生产规模偏小,人员素质低,安全装备落后。一些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屡禁不止,导致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对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条例(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违法煤矿的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万元罚款。非法违法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按照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1人将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年生产能力为30万吨以下的煤矿,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将被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由县级政府实施关闭。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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