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电收费起波澜 | |||||
| 煤炭资讯网 | 2007-7-27 7:57:58 煤矿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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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电收费起波澜
07--7--27 靠煤炭生存的电厂,竟然将煤运总公司告了。记者近日从山西电煤协调委员会得知,因为每吨煤收取15~25元的差价费,山西21家电企联名向山西省政府申诉。 “蒲光发电厂从临汾买煤时,每吨要另交20元,经过运城还要交15元,最近蒲光电厂派人到省经委能源处反映了此事。”山西电煤协调委员会负责人武峰林对记者说。 发电企业叫苦 据记者了解,电煤协调委员会是由山西22家发电企业组成的。此前,就山西煤运总公司在电煤交易上收取管理费和服务费等问题,他们多次向省政府、省地税、省物价等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 武峰林告诉记者,21家发电企业联名向山西省政府提交的《关于山西省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后煤运公司仍在推行不合理收费情况报告》反映,“由省煤运公司针对山西省内电煤收取的费用,俗称地销管理费或服务费,最近又改称为省内电煤经销差价,按每吨15~25元收取。这一费用理应取消,但目前仍在征收。”这样在省内采购电煤,“造成省内电煤每吨增加36~46元的成本,长久下去势必造成企业亏损”。 太原电力监管办公室综合处王处长告诉记者,山西是电力紧缺省之一,现在煤价这么高,发电企业怎么受得了? 煤运总公司否认 在山西省煤运总公司,记者看到一份文件中写着:“从(今年) 煤运总公司的这份文件还指出,21家电企所说的收取15~25元的不合理收费,与事实不符。 文件中说道:“目前全系统(电力)与煤矿采购合同价格为每吨190~250元,与电厂的销售合同价格为每吨260~275元,平均运费为每吨30~50元,经销毛利为每吨10元左右,是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山西整体利益的,我省电煤价格每吨一直比外省低20多元。” 山西省煤运总公司认为,他们是根据省物价局[1995晋价重字第148号]文件征收服务费及管理费的。 武峰林告诉记者,按照财政部 财政部在《关于公布2006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中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的有关规定,山西能源基地建设基金调整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具体使用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相关批复文件执行,有关山西能源基地建设基金的规定即废止。” 武峰林说,按照这些文件规定,由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演变而来的15~25元的差价收费,也理所应当立即取消。 他说,山西煤运总公司根据上级精神,按照“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联合竞争”的原则制定了《推进公路煤炭运销市场化的实施意见》。记者在这份文件中看到许多市场化运营的条款,其中第7条是:“对多拉少开、品种不符,无票过站出省运煤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购煤地的挂牌价金额补交收煤款。”记者在长治、运城等分公司的相关文件中也看到,这些企业大多是按照上述意见收取经销差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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