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考察团到亭南煤业公司考察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0-15 18:28:34 西北扫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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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亭南煤业公司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经陕西省发改委推荐,已入选中日CDM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期,该项目由中国国家发改委和日本环境省作为指导机构,中国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和日本地球环境战略机构共同承担中日CDM能力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中日在CDM方面的合作,10月10日,由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日本地球环境战略研究机构、清华大学、陕西省发改委有关人员一行6人组成的考察团,到亭南煤业公司考察矿井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项目。 在亭南煤业公司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座谈会上,考察团一行听了该公司关于淄矿集团及亭南矿井的基本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地面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项目进展情况。考察团一行分别介绍了日本地球环境战略研究机构和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的有关情况、各自的职能,以及CDM项目实施的一些情况。 考察团一行还考察了亭南煤业公司地面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项目的选址,参观了亭南煤业公司的新建风井。考察团认为,亭南矿井煤炭开采设备先进,为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作了充分的准备,希望此次座谈会能为今后的CDM项目合作奠定基础。同时,考察团查阅了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设计平面布置图,并就今后瓦斯抽采及综合利用项目合作中所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CDM即为清洁发展机制的简称,是《京都议定书》中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要求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也就是由工业化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而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则列入发达国家履行《京都议定书》的承诺。简言之,就是“资金+技术”换取温室气体的“排放权”(指标)。 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清洁发展机制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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