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通报"10·11案件"进展情况(1) | ||||
---哈尔滨"10·11"恶性殴斗案致一男死亡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0-19 13:50:32 焦点话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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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参与打人者均为警察 社会反映强烈
人民网哈尔滨10月18日电(记者吴齐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10·11”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相关当事人被控制,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 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铁路文化宫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害人林松岭(男,22岁,哈尔滨体育学院2004级毕业生)当场死亡。 据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洪喜介绍,这起案件的简要案情为: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和原大学同学杨森(男,22岁,无业)、车亮(男,22岁,无业)、潘兴(男,23岁,无业)王振超(男,22岁,无业)以及两名女青年等人发生口角,经双方劝解后,齐新等人进入酒吧,在酒吧内,双方发生撕打后又打到门外。在齐新、李鑫宇、王金刚头部、胳膊和脸部受伤并讲明身份情况下,林松岭仍然不住手,双方再次厮打起来,林松岭跑到地铁工程护板处后死亡,其真正死亡原因待尸检后才能认定。。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后根据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进行了现场勘察、走访和调查取证,控制了相关当事人,并按照法律程序调取了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录象,固定了有关证据全力调查审理此案。 12日下午5时许,网上一篇题为《昨晚哈尔滨6警察将哈体育学院学生当街殴打致死》的帖子引爆网络。帖子随后被转载到多个论坛。打人者的警察身份,更引来网络上一片声讨之声,对死者则抱以同情,13日,黑龙江电视台报道此事时,播放了警方从糖果酒吧得到的现场监控录像。这段录像出现后,让网络舆情转向,由几乎一边倒地指责警察,转而部分网友认为死者林松岭的一些行为也有激化矛盾的嫌疑,部分市民和网友看过视频后,认为死者在这场斗殴中几次主动动手,袭击警察,也有不对之处。还有观点认为,警察是训练有素的人,遇到这种事应该想到报警,为什么不制服肇事者请就近的派出所解决问题呢?”此后,关于事件的猜测争执出现分化,传言较多,社会对此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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