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领导访谈  论文读书  人物展示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矿业新闻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贵州:高瓦斯小煤矿必须安设地面瓦斯抽放系统

煤炭资讯网 2008-10-6 10:24:59    西南快报

    新华网贵州频道10月5日电(记者刘文国)为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巩固全省瓦斯治理成果,贵州省最近明确,今年底前全省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小煤矿,均必须安设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据了解,“先抽后采”是高瓦斯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之一。贵州乡镇小煤矿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相当部分小煤矿在生产上目前仍不能做到先对井下瓦斯进行抽放再开始采煤,造成贵州煤矿瓦斯事故多发。2007年贵州省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63起,死亡166人,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高达30.1%。
    
    为了提高小煤矿瓦斯治理水平,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多方加大投入,全省现有1200多对小煤矿都已安装了井下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部分县市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还已实现联网,但在瓦斯的先抽后采和利用上,目前主要仍然只有部分国有大矿进行,乡镇煤矿的瓦斯抽采利用仍处于试点阶段。
    
    据悉,按照贵州省最近出台的2008年至2010年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规划,今年贵州省瓦斯事故起数将控制在54起、死亡人数控制在160人以内。2010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将达到8.56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达到1.8亿立方米,分别比2007年增加89%和131%。


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      编 辑:一帆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杨建华(网站监督)  编辑:欧阳宏、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胡九潭、孔德金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