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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徐矿集团权台矿于日前发布了《权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并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该矿结合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监控机构,加强了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组织领导,并对监测监控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地面中心站、传输接口及系统传输线路、分站及电源箱、断电控制、传感器的使用维护设置调校、技术措施及各种记录台帐作了具体规定。该矿要求,监控系统必须覆盖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和规定的总回风道、水平及一翼回风道。监控的内容、设置及相关技术参数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凡应安设安全监控装置的地点,必须在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声光报警器、电源箱及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该矿安全监控系统终端覆盖到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监处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门通防工程师、通风工区,并与集团公司联网。为保证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该矿规定,所连接的各网络终端,一律不准接入互联网或用作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并且严禁擅自停机,严禁使用光驱、软驱或USB接口及安装其它软件。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升级。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控重点日报表,并在报表中注明当班瓦斯超限原因。当监测监控系统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与集团公司通讯计算机处联系,并做好故障登记。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矿井调度部门和通风值班室,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在使用过程中,安全监控系统的计算机只允许监控之用,不得用作与安全监测无关的事,监控系统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的;出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不按规定审批报表的或报表弄虚作假的;不按规定调校监控设备、传感器或不按规定进行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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