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安唐庄煤矿多措并举消灭交接班期间的管理盲区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1-18 20:17:00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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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消灭交接班期间的管理盲区,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规范操作、遵章作业的主动性,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实现全年安全工作目标,近日,宏安集团唐庄煤矿从干部抓起,加强交接班期间的管理。 井下工作现场在交接班时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盲区,临近下班,职工有麻痹、急躁的思想,极易产生安全隐患或事故。为此,该矿规定:1、每一名区队管理干部必须与职工同时上井、同时下井,实现工作现场全过程监督管理;2、实行干部上下井点名制度。每名科室、区队管理干部,在更换完工作服后,必须到矿调度室签名报到,上井后再到调度室签名报到,汇报当班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情况,调度室签到簿与人行车干部下井登记、灯房记录三者必须相符,若有一方弄虚作假,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3、每一名区队管理干部在井下工作时间必须保证8小时,安全、生产科室正职干部不得少于6小时,副职不得少于7小时,现场调度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上井,必须与调度室联系,讲明原因,并由坐台调度将原因记入登记簿,便于考核奖罚;4、设立奖励基金。在井下现场时间每超规定1小时,给予15元奖励,反之给予15元处罚。此项考核由安监科监督执行;5、实行群众监督。该矿将矿级干部联系电话在人行车候车室显示屏公布,凡发现有管理干部脱离工作现场,未全程监督、指导工作的,职工有权向当班跟班矿级干部进行举报,经举报查实,给予责任人200元处罚,并给予举报者100元奖励,并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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