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称其睡衣太透明 | |||
女大学生与老总交欢后惨遭入室男子强奸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12-26 9:24:42 社会扫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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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12月26日报道 其实,南京鼓楼警方一直没有放松对案犯的追捕,前不久他们通过内部网络指纹库发现了真凶。11月初,恶男被押回南京重审。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撤销福建法院的判决,重新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 女大学生凌晨惊魂 2005年7月26日,南京热得像个蒸笼。当天傍晚,一个名叫黄芳的漂亮女孩从老家返回南京。时年23岁的黄芳是南京某省属重点高校的一名大三学生,之所以暑假没休完就回来,是因为她心里惦念着一个人。 网上比对指纹网住真凶 尽管线索中断、案子一直未破,但鼓楼警方却一刻也没有放弃对此案的关注。 2008年8月的一天,鼓楼警方的办案人员在公安内网指纹库中突然发现了他们要找的那枚指纹——这枚指纹与三年前在湖南路某小区作案现场所留的指纹一致!世上不可能有两个人的指纹是完全相同的,鼓楼警方决定对此人展开调查。 指纹库里的那枚指纹,是一个叫周泽宁的男子在盗窃归案后被当地警方采集入库的。该男21岁,因在家乡福建宁德市多次入室行窃被当地警方抓获。8月6日,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以周泽宁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为由,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周泽宁居然认为判得过重,他向宁德市中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南京警方此时已经盯上了他。 9月17日,宁德市中级法院对周泽宁的上诉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终审宣判后,周泽宁被留在看守所服刑。 11月6日,江苏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向福建省公安厅监所总队发函,要求将周泽宁交由南京鼓楼警方办案人员押回再审。11月10日,周泽宁被押回南京。 周泽宁没有继续对抗,在随后的提审中,他如实供述了当年在南京的犯罪事实: 2005年7月,刚过完18周岁生日不久的周泽宁,便由哥哥送到南京来打工,在新街口的一家美容美发店做起了洗头工。周泽宁不喜欢这份工作,没干几天就打起了退堂鼓。 周泽宁迫不及待地想搞钱走人,但由于翻包的声音太响,将黄芳惊醒了。当黄芳开灯发现他后,他吓得连爬起来的勇气都没了。见屋内就这么一个女孩且如此胆小,周泽宁的胆子反而大了起来。他用恐怖性的语言威胁黄芳不要喊,并用电脑连接线将她的手脚捆了起来。将200多元现金和一只手机装进口袋,他又逼迫黄芳说出了银行卡密码。搞定这一切后,周泽宁又玩弄和强奸了黄芳。 所有目的达到了,周泽宁离开作案现场,并在逃跑途中用黄芳的信用卡取出2200元钱。潜回老家后,周泽宁安分了一阵子,但从2006年4月起他又开始在当地频繁盗窃作案,仅2008年3月一个月他就作案4起。3月27日,劣性不改的他终落法网。 数罪并罚判刑13年 12月15日,鼓楼区检察院以周泽宁犯抢劫罪、强奸罪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惩处。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为受害人黄芳追回了当年的损失4000元。当黄芳从法官手中接过这笔钱时,当年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再次浮现在她的脑海中。“我要求法院严厉惩处周泽宁。”黄芳向法官再一次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12月17日,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周泽宁。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周泽宁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陈述时,他表达了悔意。“我当时只想偷点钱,但不料被女孩发现了,所以我才威胁并捆绑她。因为那女孩子胆太小,衣服又很透明,所以我一时克制不住强奸了她。我现在太后悔了,我这一辈子完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泽宁入室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以暴力的手段强奸受害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周泽宁因犯盗窃罪刑罚执行完毕前,还有余罪没有判决,故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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