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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保证运煤车辆优先通行 暂免通行费

煤炭资讯网 2008-6-20 8:35:06    煤矿新闻
山东交通保证运煤车辆优先通行 暂免通行费

山东交通保证运煤车辆优先通行 暂免通行费



2008-6-20
  

      近日,山东省交通厅启动电煤运输应急机制,对卸煤地在山东境内的电煤运输车辆,整个6月免收车辆通行费,同时保证运煤车辆优先通行。
    据悉,6月份,全省各普通路桥收费站、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对整车装载、卸煤地在山东省境内主要电厂的电煤运输车辆(空车除外),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交通部门提醒,运送电煤的车辆应当合法装载,严禁超限运输。各超限检查站对目测超载率10%以下的车辆,不扣、不卸、不罚;超载率10%以上的车辆只卸不罚。


     编 辑:远帆


     编 辑: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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