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揽  写作  简讯  散文  诗词  摄影  幻灯片  书画展  局矿快报  党群工作  安全专题  经验交流  通讯特写  厂商在线  矿建勘探  领导访谈  论文言论  人物展示  文教卫生  图片新闻  安监动态  煤企聚焦  焦点话题  事故快报  小说故事杂文  在线投稿 |  特约通讯员档案

我国7月起下调二甲醚增值税税率

煤炭资讯网 2008-6-30 13:11:41    能源新闻

    由17%下调为13%

   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二甲醚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2号),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二甲醚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3%。

   近年来,随着油价的不断攀升,国际能源形势日趋紧张,国家高度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二甲醚作为一种新型清洁能源,近年来发展迅速,为了推动二甲醚行业健康、迅速地发展,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订二甲醚的相关标准。

   目前,二甲醚增值税税率为17%,较之液化气、天然气等燃料13%的税率偏高,不利于新产业的发展,因此国家开始着手进行二甲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在此过程中,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向税务部门发起关于调整二甲醚税率的申请,并积极提供相关数据,对此次二甲醚增值税税率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


来源:中国化工网      编 辑:兰天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声明:本网站新闻版权归煤炭资讯网与作者共同所有,任何网络媒体或个人转载,必须注明"来源:煤炭资讯网(www.cwestc.com)及其原创作者",否则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本网转载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本网通讯员除外),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17016419@qq.com

总编辑:李光荣    副总编:韩一凡  顾问:王成祥、王金星  主编:欧阳宏  编辑:杨建华(网站监督)、黄永维、曹田升、陈茂春
备案序号:渝ICP备17008517号-1|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2224号
电话:(023)68178780、13883284332
煤炭资讯网原中国煤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