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庄矿开展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教育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8-1 7:24:49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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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山东枣矿集团蒋庄矿将加强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教育作为促进企业管理规范化运作的重要举措,以集团公司《关于开展领导人员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大力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素质,推动依法治企进程,促进矿井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该矿充分认识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橱窗、站牌等形式,加大依法治企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管理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治意识,避免盲目决策,通过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规范管理行为。二是明确重点学习内容,增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将国家领导人关于民主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以及《刑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和集团公司有关反腐倡廉、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根据不同专业和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重点,制定学习配档表,在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查找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法律风险预警机制。三是丰富教育方式方法,多措并举抓实施。该矿坚持集中辅导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分别在矿广播、电视台开办法制教育专栏,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上课、法律知识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集中辅导教育,积极发动广大基层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业余自学,通过组织举办学习体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交流学习体会与经验做法,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四是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为保证此次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矿专门成立法律知识集中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把领导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养计划,将领导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不断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将实现活动时间、内容、责任和效果“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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