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煤矿"涨发"防暑降温费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8-27 13:37:34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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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8月27日,山东济宁运河煤矿执行“防暑降温”新涨幅规定,分别以地面井下每人每月120元、80元不等的现金形式为全矿在册、在岗职工发放了2008年度防暑降温费。
盛夏时期,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该矿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实现了矿井的安全生产。 职工是企业的原动力,只有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才能有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为此,运河煤矿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涨发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地面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从事井下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范围涉及到矿在册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四个月分别考核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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