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煤矿运输管理出台新条规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9-11 7:55:15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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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9月8日14点,正值早中班交接班时间,笔者在山东枣矿集团新安煤矿负300井下大巷,宽敞的大巷看不到一辆矿车,昔日交接班时间曾在副道上滞留大量的料车、积压料场的现象已不存在。调车员刘磊告诉笔者,这是矿最近出台运输专业管理新条规的结果。
在这之前,在该矿负300大巷副道上经常会滞留一些料车,它们大多数是各区队的超前计划,有时一连两个星期也用不上,造成车皮紧张、占用材料库存,也给运输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矿对运输队的考核只是运送量的多少,没有时间限制,也助长了运输人员的惰性,出现了管理漏洞,制约了矿井的运输能力。为此该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运输问题,找出制约运输的原因,并出台了运输管理新条规。该规定有矿车使用管理办法、下料有关规定和杂物车、地面用车及其它规定三个部分42项条规。其中运输队必须在24小时将物料运送到指定位置,每超一小时罚款50元,并由调车员填写车辆结算单;用车单位在接到车辆结算单起必须24小时将物料卸掉或再装入上井物资找调车员进行消号上井,否则,每超一小时罚款50元。这两条规让那些超前计划单位也不敢计划那么多物资了;而运输队只要从井口有下料或有上井的矿车,他们是赶紧启运,唯恐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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