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铁运处构筑三项体系保障劳动关系和谐 | |||
| 煤炭资讯网 | 2008-9-19 9:16:41 党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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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山东兖矿集团铁运处工会认真落实“依靠”方针,积极构筑维权三项体系,不断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经济利益,有效维护了矿区铁路的稳定和谐局面。
构筑源头参与体系。这个处工会以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平等协商会议和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修改《集体合同》条款,协商解决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从源头上加以控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党政工联席会议,先后落实解决了安全文化广场、改善家属区绿化环境、建立职工大病互助金、提高群监员、班组长岗位津贴等职工关心的问题。同时,把落实职代会制度作为源头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载体,重点抓好了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和审理工作,仅今年上半年就征集涉及生产经营、劳动保护、文教卫生等方面的职工代表提案169件,立案108件,通过召开提案交办专题会议,逐一落实提案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职工代表提案实施率和落实率均在95%以上。 构筑监督检查体系。这个处坚持依靠职工群众进行监督,先后建立完善了《生活维权检查制度》、《集体合同履约责任制度》,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督促检查,广泛征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畅通了职工群众反映问题、建言献策的渠道。为使职代会决议得到贯彻落实,他们还健全完善了职代会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组织职工代表进行巡视检查,对职代会决议落实不好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落实解决。针对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住房、招工、招生等热点问题,积极推行了处务公开制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使群众监督真正落到了实处,避免了“暗箱操作”,赢得了职工群众的好评。 构筑法律援助体系。这个处依照《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了法律援助支撑体系,真正把维护职工权益纳入了法制轨道。近年来,他们先后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成立了法律援助办公室,设立了法律咨询电话,制订下发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暂行办法》,并规定每周五为法律服务日,向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此项制度实施以来,共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350条,代拟法律文书18份,进行诉讼前调解12次。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职工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帮助职工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切实提高了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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