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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新闻网讯(通讯员张向东)2008年12月30日,互联网登载《山西煤老板“天价”私了云南6亡工》一文后,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按照省、市领导批示精神,高平市立即召开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会议,迅速组成核查组展开深入细致调查核实事故。
关于网络媒体反映张壁村东山煤矿的隐瞒事故,高平市曾在2008年10月31日,接到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关于落实高平市张壁村东山煤矿举报事故的函》后,市政府立即抽调市安监局4人、市公安局2人,市监察局2人、市总工会1人、米山镇政府1人,由市安监局牵头,组成10人联合调查组,从11月3日开始,分成两个调查小组同时到举报的死亡矿工家云南省盐津县豆沙镇和本市米山镇张壁村东山煤矿进行调查。赴云南盐津县调查组在与盐津县公安局值班副政委取得联系后,由盐津县豆沙镇派出所带领,与举报材料所涉及的当事人韦代银(举报材料所称当事人,事故幸存者、死者韦代军、韦代权的胞兄弟)、韦伯寿(韦代军、韦代权之父)、贾书芬(韦代军、韦代权之母)、陈元钦(举报所称当事人陈从乾之父)、陈方平(举报所称死者郭朝贵之妻)、郭飞(郭朝贵之子)进行了询问谈话和调查取证,外调取证历时17天、往返7000余公里。同时,对本市安监局驻矿安监员耿雪峰、米山镇驻矿安监员陈志强、该矿实际控制人程广瑞、矿长郭胡旦、生产矿长王民瑞、村委会主任张建玉进行了调查询问,并查阅了上级对该矿下达的停工通知书、恢复建设通知书和市公安局外来人员暂住户口簿、劳动部门的用工合同花名表等。经市调查组对调查取证材料综合,不能确认举报材料所反映米山镇张壁村东山煤矿问题完全属实,理由为:1、经询问韦代银,证实其从未到过山西,而是一直在家务农,其二弟韦代军、四弟韦代权在张壁东山煤矿死亡一事,纯属伪造。2、经询问陈方平、郭飞,证实郭朝贵系在陕西省某金矿打工期间因伤致死,而不是在东山矿致死。3、经调查市安监局、米山镇政府和市乡两级驻矿安监员,并查阅晋城市、高平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同意山西高平张壁瑞堂煤业有限公司恢复建设的通知》批复,证明在2008年元月8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该矿正在停产整顿,未发现有组织生产的迹象。
12月30日,媒体反映高平市米山镇张壁东山煤矿发生6人死亡事故与此前反映的死亡3人事故有较大差异。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高平市正按照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充实调查人员,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对所反映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认真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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