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煤业矿山救护队成为青海省获取国家三级资质的首批矿山救护队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5 9:41:47 通讯特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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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青海煤业集团矿山救护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号令的规定,顺利通过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资质认定后,成为青海省获取国家三级资质的首批专业矿山救护队。该矿山救护队现编制为一个中队,下设四个战斗小队(大通矿区为三个战斗小队,鱼卡矿区为一个加强小队),定员为44人,平均年龄30.4岁,除承担本企业的矿山救援任务以外,还 担负着西宁地区、海东地区、海西地区及黄南地区煤矿、非煤矿山和相关的应急救援任务。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视和青海省政府对我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大力支持,投入了大量资金。特别是2007年和2008年,青海省政府和集团公司为救护队共投资545万元,配备了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为了更加适应 应急救援的需要,该集团于2008年又为救护队修建了150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及宿舍楼和3000平方米的训练场地。 青海煤业集团矿山救护队建队以来,曾奔赴海北州、海西州等青海省各地方煤矿处理水、火、瓦斯、顶板等灾害事故数百起,为青海省的煤矿矿山抢险救灾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2001年和2006年,还代表青海省参加了第四届和第六届全国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竞赛,并取得了优秀成绩。 为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管理,促进矿山救护队的发展,提高矿山救护队抢险救灾的能力,青海煤业集团矿山救护队根据《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制定和完善了《值备班工作制度》、《学习和训练制度》、《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等二十五项规章制度和职责。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以职责规范言行,以制度落实管理。长期以来,他们本着“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实行科学化、军事化管理,坚持不懈地组织业务学习,加强体质锻炼,使队伍的工作作风、纪律、业务管理和抢险救灾技能得到不断提高,现已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装备现代化、管理军事化的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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