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二号煤矿管理人员走动式管理再添新规定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0-11 19:24:32 局矿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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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了使黄陵二号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加强对井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形成走动闭环以及对安全隐患有检查、有落实、有整改、有复查、有验收、有反馈,形成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黄陵二号煤矿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了4条新规定。 一是各区队每月要制定队干走动管理计划,并报安监部审批后执行。要求采掘区队的跟班队长每班必须到本单位的全部区域巡查一次;辅助区队的跟班队长每天必须至少有一人到本单位的全部区域巡查一次,对主要设备,每天至少有一名队干按“四检制”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是要求安监部、生产部、机电供应部、通风部每月编制各部门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走动管理行走路线图。由矿统一下文并考评,其考评结果与本人的月安全奖挂钩。凡是走动管理人员检查过的地方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其管理责任,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三是建立走动预警提醒机制。设定了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三个级别的预警提醒天数。部室负责人没有按走动计划在走动区域进行检查,第一天由信息站通知本人,第二天仍没有检查由信息站通知分管领导,第三天仍没有检查,由信息站通知总经理,由上一级领导责令下一级检查处理,直至形成走动闭环。凡是未完成走动计划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并通报批评。 四是落实部门责任。对生产部室检查监督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他部室根据本部室分管业务不同,进行有针对性检查。 新规定有效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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