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万财产来源不明 攸县嗜赌副县长获刑7年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2-13 11:42:19 天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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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提要】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190多万犯罪款上缴国库。 红网株洲12月12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王兴夏 实习生 邓亚斌 通讯员 黄木春 吴敏)他工作能力强,但有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喜欢打牌。正是身为煤矿矿主的牌友将他害苦了。12月9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攸县原副县长王日桂(副处级)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另对王日桂的受贿犯罪所得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款共计190多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09年,王日桂在担任攸县酒埠江镇党委书记、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收受煤矿矿主、包工老板、机关干部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还指控:王日桂及其妻子刘某某均一直在攸县人民政府和攸县县委下属部门工作,根据王日桂家庭财产情况及王日桂对财产来源和开支情况的说明,王日桂2002年12月有财产102万元,后未接受馈赠,亦未继承财产。到案发时,王日桂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598.02万元,美元2060元。现有财产为人民币599.43万元,家庭所有支出30.46万元,王日桂和其妻子的合法收入为162.26万,犯罪所得为15.1万元(已退还1万元),其他收入251.49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到2009年,王日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攸县煤矿矿主郭某某、洪某某、谢某某、包工老板宁某某及机关干部财物共9.6万元,另有180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了解,今年47岁的王日桂在当地群众中算是口碑较好的,群众对他的犯罪情况感到惋惜。 检察官称,王日桂1995年任攸县酒埠江镇党委书记,2001年升任攸县城关镇党委书记,2002年12月起任攸县副县长,2004年2月起分管煤炭局、安监局的工作,2005年3月起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短短七年完成从镇党委书记到副县长的升迁,工作能力强,但他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喜欢打牌,常玩一种叫“碰胡子”的纸牌,基本上50元一碰,一局下来,输赢上千元,赌的比较大,公务员那点工资根本不够用。在牌桌上,他认识了攸县煤矿矿主郭某某,后来两人成为朋友。王日桂在任主管煤矿安监工作的副县长后,收受郭某某贿赂,并为其提供煤矿安监审核等方面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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