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天池公司“五定”措施围剿“三违”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2-21 19:37:04 安全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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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规范职工安全行为,避免、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兖矿山西天池公司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五定”措施围堵“三违”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职工“三违”数量和隐患同比下降10.2%和10.4,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矿井安全生产周期的不断延长。
定时间。该公司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都要与工人同上同下,时间必须在8小时以上,单位正职及主管技术员每次下井必须在两个半小时以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在四个小时以上。 定范围。这个公司规定副部级及以上干部,区队、生产技术部室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下井任务和抓“三违”指标。 定数量。他们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安监处、生产技术部室、生产辅助工区管理人员,参与公司轮流值班人员的下井数量,进行了明文规定,对必须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的指标进行了硬性规定,并制定了考核措施。 定重点。该公司规定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和下现场,重点检查安全隐患、抓“三违”,上井前必须认真填写《下井检查结果记录卡》,将检查的重点问题进行记录,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人员,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落实整改。 定目标。下井检查安全隐患必须明确地点、行为,抓“三违”必须明确到人到事,并进行现场告知,防止出现大而化之、敷衍塞责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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