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仙庄矿向“兵头将尾”放“权”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12-28 9:04:53 经验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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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安徽淮北矿业朱仙庄矿近日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的通知》,文件在明确规定了班组长的任用条件、考核办法、津贴兑现标准的同时,将现场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考核分配权等四大项权力下放给“兵头将尾”。 安全管理权,班组长有权检查职工安全作业情况,制止和处理职工的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在遇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自身无力解决时,可以拒绝开工或停止作业,已保证职工生命安全。生产组织权,班组长有权根据班组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分配工作任务,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合理分配生产资料,科学调配劳动力。考核分配权,班组长有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和有关规定,对班组成员工作绩效设定考核指标,有权提出本班职工分配和奖励的主导建议,对违反区队或班组规定的班组职工提出处罚建议。其他工作权力,有权制定本班组工作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向科区推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推荐或选拨本班副职人员,推荐本班组优秀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评优、疗休养和学习培训。
该矿在赋予班组长权力的同时,对班组长的职责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安全自主管理“四无”班组考核》标准,按月度结合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生产任务完成等进行打分考核,依据打分情况,分档次兑现班队长岗位津贴。对月度出现轻伤、二类以上事故、A级隐患、班组职工出现严重“三违”和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不兑现班队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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