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陈矿实行“爱心立功积分”抓“三违” | |||
| 煤炭资讯网 | 2009-2-13 1:31:13 聚焦华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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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为从根本上解决“三违”发生的根源,近日,枣矿集团田陈煤矿实行“爱心立功积分”抓“三违”制度,切实将“三违”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控制人为因素诱发的各类安全事故。该矿从转变管理人员和职工对抓“三违”的认识入手,牢固树立“抓三违就是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就是献爱心、积德行善”的意识,加强对转岗人员、新入矿工人的岗前培训,对不合格的一律重新学习,严格做到规范上岗、持证上岗, 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力度,着眼于进一步巩固提高干部职工的反“三违”意识,处理好抓违章与被抓违章的关系。 二是制定积分标准,确保考核落实到位。该矿规定:轻微“三违”每次积3分,一般“三违”每次积10分,严重“三违”每次积20分,一月内如发生第二次违章,轻微“三违”积6分,一般“三违”积20分,严重“三违”积30分,对上级检查发现的违章,在标准分的基础上一律加倍积分,年度内对所有违章积分实行累计统计,不扣减,不抵消,逐级加重处罚,30天内累计积分达到30分的,给予下岗一个月的处罚,60天内累计积分达到40分的,90天内累计积分达到50分的,给予下岗三个月的处罚,180天内累计积分达到60分的,给予下岗半年的处罚,年度内累计积分达到60分以上的,给予下岗一年的处罚,年度内累计积分超过60分以上的,且造成不良后果的,除给予下岗一年的处罚外,并视情节直至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的处分。 三是明确目的,推行“三违”罚金半年返还制度。该矿明确抓“三违”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章事故的发生,做到“三不伤害”,为鼓励职工杜绝违章,远离“三违”,在保持反“三违”工作高压态势不减的同时,将人性化渗透到管理中,推行“三违”罚金半年返还制度,在半年内不再发生“三违”行为的返还本金,提高职工主动拒绝“三违”,狠反“三违”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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